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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的通知

2023年04月11日 08:46  点击:[]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1号),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对接国家软件产业人才需求,聚焦河南省软件产业发展重点,在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型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领域,立项建设15所左右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探索具有中原特色的软件人才产教融合培养路径。

二、申报条件  

  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单独设置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合作的企业处于软件领域前列;

  3.由高水平教师和高水平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教学团队;

  4.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5.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

  6.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三、立项程序  

  1.申报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办学特色,明确本校软件学院人才培养的领域定位(不超过两个领域)和建设思路,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明确体制机制,搭建教学与管理团队。

  2.具备条件的高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同时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集中论证、分类培育”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条件具备的直接认定为示范性特色软件学院,建设基础较好的确定为建设单位,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特色化软件产业人才培养,是全面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河南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和河南省软件发展战略相关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予以政策、经费支持和倾斜,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软件人才产教融合培养路径。

  2、请申报高校将加盖公章的《河南省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申报书》、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学校关于支持软件学院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校企合作相关支撑材料)于10月29-30日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同时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上一条: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下一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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